政策解读《连云港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日期:2021-07-13 11:16:38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便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更好的理解该办法内容,现就《连云港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编制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市财政局牵头设立连云港市政府投资基金,并牵头起草了连云港市政府投资基金组建方案和《连云港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是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的改革,是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这种财政与金融、资本与产业相结合的手段,具有机制灵活、决策科学、务实高效的优点。

二、起草过程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起草工作,成立《办法》起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办法》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市财政局以书面形式充分征求了局内部相关业务处室和县区财政部门,以及市级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与市司法局沟通交流,结合市司法局审核意见,并咨询律师意见,形成《连云港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审议稿)》,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通过,市政府办公室连政办发〔2021〕33号公布,自2021年7月7日起施行。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四十六条,主要规定了基金运作管理的基本原则、基金管理架构和法律形式、基金具体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基金的监督管理等内容。《办法》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强调政府投资基金应当以政策效果为首要目标,坚持落实国家和省发展战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发展的政策导向,主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投资活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创新创业创造,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等。

二是明确组织架构。为保证基金设立的政策导向、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并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办法》明确了管委会成员单位及基金管理人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基金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是规范管理运作。建立政府投资基金扎口管理机制,明确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授权行使政府出资人职责,统一扎口管理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发挥部门作用,增强主管部门对基金设立、运营的指导。对设立专项子基金等政策要求高、导向性强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程序提交市长办公会议审议。 明确了基金的组织形式及执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业管理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要求。明确了基金主要采取“母子基金”的方式运作,通过设立专项子基金和市场化子基金开展投资业务。同时

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鼓励改革,推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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